关于发布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的通知
为加大开放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从事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相关研究与开发,依据《喀什大学科研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喀大办发〔2024〕3 号)》《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实施细则》,本着“开放、联合、流动、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设立开放课题,支持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发展战略一致或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共同推动重点实验室快速高质量发展。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本实验室拟设立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7项)两类,本次申请的开放课题研究方向应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合,发挥实验室优势,体现创新思想。
2.开放课题面向全国,凡在高校、科研及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相关领域研究的科研工作者,均可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申请开放课题。
3.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在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能够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的科研工作者;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4.为便于课题的执行和管理,申报的项目组成员须有本实验室科研骨干人员参加。申请者可自行在实验室内选择合作对象,也可由实验室协调解决研究课题的合作对象。
5.课题负责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规范。若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喀什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停止资助并且追回已资助金额。
6.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每年12月底向实验室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及相关成果。实验室对进展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者,继续按原计划资助;不合格者,停止资助。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进展报告者,视为不合格,停止资助,并追回已资助金额。
7.若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应交还本实验室,并追回已资助金额。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申请书word版及PDF版(包含签字盖章页扫描件)电子版提交至邮箱。
2.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在初审的基础上,实验室组织学术委员会或聘请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本实验室的发展重点择优资助。评审结果报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公示后予以立项。由实验室签发“立项通知书”,与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签订“开放课题任务书”。
4.其它与基金相关的使用和管理请参阅《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实施细则》。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谷亚丽
联系电话:19396711736
邮 箱:1638785532@qq.com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附件1: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2: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3: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实施细则
新疆工程材料与结构安全重点实验室
2025年06月04日